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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天(5/16)三讀通過個資法修正案,國發會指出,修正案加強對非公務機關違反安全維護義務,例如企業外洩個資事件,可直接開罰並限期改正,違反嚴重者最高可罰1,500萬元。另外,呼應各界要求設置獨立個資保護機關,行政院將儘速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。
針對個資法的強化要求,本公司也同時針對公單位施行辦法進行WebAPI應用模組,將會從常見的身份證/出生年月日/地址/帳號/信用卡等資料,進行遮罩/加密之內容保護,也同時會在新一期軟體標上架於共同供應契約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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